下载 (5) 书单 (5) 亂譚 (17) 劝学篇 (5) 名家 (6) 書香 (59) 李零 (8) 河蟹 (11) 港台出版 (8) 藏書票 (14)
显示标签为“亂譚”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亂譚”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0年3月23日星期二

Google走了

北京时间3月23日凌晨3时零3分,谷歌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公开发表声明,宣布停止对谷歌中国搜索服务的“过滤审查”,并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

北京时间3月23日凌晨3时零3分,Google走了。

阅读全文...

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

科技以整人为本之语音交通信号灯

新技术的实用化,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方便。但如果运用不当,也会制造额外的麻烦。对此,数字化思想家Yanlb2000曾作过一个“科技不以人为本”的评论专题我觉得他那专题的名字可以改一下,叫:科技以整人为本。
前阵子,本市各大小路口都安装了一个叫“交通信号灯语音提示器”的先进武器。行至路口,会有一个冷若冰霜的女声在耳边响起:“东西方向是红灯,请不要通过;南北方向是绿灯,请迅速通过。”如是者重复再四。按照媒体的报道,这个东西主要是为盲人通过路口提供便利,并且收到了一石二鸟的双重功效:“既方便了盲人朋友交通安全,又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秩序。”
但是,据我观察,媒体的报道不大靠谱,这个东西恐怕只会给视觉功能障碍人士添乱。首先,它没有供盲人辨别东西南北的配套设施。别说是盲人,就是有朋自南方来,要想在这个依山傍海的北方小城识别出个东西南北来,也是谈何容易。其次,“请迅速通过”和“请不要通过”之间的转换太过突然,没有过渡。刚说着说着“请迅速通过”,信号灯颜色一变,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换成了“请不要通过”,叫行动缓慢的盲人同志们如何应对。窃以为加一个通行秒数的语音提示会好些。第三,那个“人性化”的女声实在过于冰冷,没有一丝人气。
所以,这样技术进步,如其说是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如说是给交通管理部门增添了可供自己和媒体加以炫耀的政绩。如果主事者在“关怀盲人”、“给盲人通行提供便利”之前,能够征求一下“被关怀者”的意见,也许设计出的语音提示就不会这样既不中听,也不中用。
局子里的朋友来访,和他谈起这件事,朋友答应回头跟交警队打个招呼,看能不能改进。朋友的招呼打没打我不知道,反正这个语音交通信号灯至今还在一仍其旧地用着。

阅读全文...

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

忆鲁迅,说拆迁

80多年前,鲁迅先生因为民国的钞票越贬越不值,赶紧跑到黑市上,把怀中的三四十元钞票以六、七折价换成现银。高兴之余,惕然醒悟道:“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这还不算完,他老人家进而对中国的历史作了一番考察,总结出了著名的“两个时代”说:“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把不起眼的身边小事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伟人之为伟人,原因就在这里了。真令我等小民好生佩服。
深更半夜地忽然想起鲁迅先生,是因为看到有媒体报道,针对近期举国闻名的“最牛‘钉子户’事件”,重庆市长王鸿举先生表了一个态。这个表态,比起前期的媒体报道,有两点不同之处。其一,它出自重庆市人民政府最高首长之口,代表官方的意见。对人称或自称“人民公仆”的官员的言论,我们做主人的享有天然的加以评论的权利。其二,它是在全国书市(渝)临近开幕之际发表的,有为加快事件处理进度定调的意味。对这样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表态,理应分析其内在思维逻辑,深刻把握精神内涵,以利贯彻执行。
作为重庆市政府的最高首长,王先生的话自然是很金贵的。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个表态只有四句话:
第一句:“钉子户”事件在网上炒得很厉害,点击量达1000多万人次。
看来王先生对“最牛‘钉子户’事件”在全国的影响还是有相当程度的认知的。“炒得很厉害”五个字,褒贬自见。官员们对媒体曝光的这种不满之情,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不惜以行政命令来禁止媒体曝光呢。有论者曾指出,各地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带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征,表示着民意的流失,值得注意。我们不妨说,这起“炒得很厉害”的“最牛‘钉子户’事件”,正是这样一起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个中缘由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岂能用一个“炒”字藐视之。“1000多万人次”这个统计数字,不知从何而来,准确与否无法查证。
第二句:我们一定要依法、冷静、妥善的处理,维护法律的权威,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要求。
这句话的上半截说明了重庆政府对处理这一事件的原则,虽然笼而统之,但那意思总是很好的,放之四海而皆准。要命的是暗藏玄机的下半截:“但是”二字,削弱了上半截的分量,使整句话强调的重点落在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要求”上来。“但是”且慢,拆迁补偿不是拆迁人(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吗,怎么好随便揽到“我们”(政府)身上?首长的屁股代表官方的立场,在坐下去之前应该掂量一番,断不可看到开发商提供的沙发舒服,就不加思索坐上去的。“最牛‘钉子户’事件”,体现的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上,王鸿举先生应该能找到更超然、更恰当的立场:居间调停、仲裁——不管是被拆迁人的板凳,还是开发商的沙发,一概不坐,本市长站着说话。这样的姿态该是何等潇洒!
第三句:“钉子户”在重庆存在达4年之久,本身就说明我们是一个法制的政府。
这句话其实有更直接、更露骨的说法:4年前没扒你房子,已经是法外开恩、手下留情了,要不还轮到你现在讨价还价吗?请问,人家被拆迁人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长达4年之久的不法侵害(与开发商协商未成就被停水、断电,房子变成“孤岛”)的情况下,难道只因为还未到家破人亡的境地,就要心存欢喜、感激我们的“法治政府”吗?这种说法背后的思维逻辑,令人不安。让我忽然想起鲁迅先生的,就是这句了。如果换个说法:“‘拆迁户’在重庆存在达4年之久而问题未能解决,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婉转动听,多少好。至于“法治政府”的好口碑,还是留给老百姓们缓缓道来更有分量。
第四句:人们对“钉子户”片区拆迁的情况并不完全了解,那里以前是一片老旧城区,这可以从保存的照片上看到,拆不拆,不是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而是涉及到百姓的公共利益,那里的老百姓都希望改善自己的居住、交通等条件。
这句话,一顶“公共利益”的大帽子,足以使天下人噤声。我们只问一句:在该“钉子户”的房子原址将要拔地而起的,难道不是一座并非代表公众的政府所投资的大型商住楼吗?若按照王先生的逻辑,则无事不可纳入“公共利益”名下。倘真如此,我们不禁要慨叹: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感谢党,感谢新中国,我们有幸生在阳光里,长在红旗下。因此,我们自信并不生于“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但我们的愿望还不止于此,我们还想也不生于“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可偏偏有人--有时候竟是官人--在潜意识里总想把那样的时代加诸我身。这实在是令人惋惜。

附:
1、新闻报道:妥善处理“钉子户”绝不迁就漫天要价
重庆电 “钉子户”事件引起重庆市政府重视。今天,市长王鸿举在全国书市动员大会上说,我们要依法、冷静、妥善处理“钉子户”事件,维护法律的权威,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和毫无道理的要求。
今天上午,全国书市动员大会在市委办公厅召开,市长王鸿举出席动员大会。针对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钉子户”事件,他说,“钉子户”事件在网上炒得很厉害,点击量达1000多万人次。政府一定要依法、冷静、妥善的处理,维护法律的权威,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要求。
他指出, “钉子户”在重庆存在达4年之久,本身就说明我们是一个法制的政府。但人们对“钉子户”片区拆迁的情况并不完全了解,那里以前是一片老旧城区,这可以从保存的照片上看到,拆不拆,不是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而是涉及到百姓的公共利益,那里的老百姓都希望改善自己的居住、交通等条件。(记者朱庆军)
2、“最牛‘钉子户’ 事件”简述
2004年9月,重庆杨家坪鹤兴路动迁。这座二层商业楼的女主人吴苹要求在原位置原朝向给她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营业房,但是开发商表示难以达到。而开发商货币安置的办法吴女士也不能接受。从2004年9月开始拆迁到现在,拆迁双方谈判40次仍未形成共识。而这片地基的开挖一直进行着,这座房子就成了这个地方唯一的建筑,并被铲成了断水断电的孤岛。
2007年1月11日,开发方向拆迁主管部门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定。行政裁定的结果是要求被拆迁方在15日内自行搬迁并将房屋交由开发方拆除。因吴苹一方未执行本裁决,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依照拆迁条例的规定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法院3月19日召开了听证会,并当庭裁定维持房管局的裁定,限房主22日前搬迁、配合拆除,否则强制拆除。
21日,房子的男主人杨武抢在强制拆迁期限前住进已空置两年的房子,称誓与房子共存亡。能与开发商僵持两年多而未被强拆,外界猜测杨家有深厚背景。吴苹昨日再次否认,但首次披露父亲是检察官,她母亲也是检察系统的。

阅读全文...

2005年6月8日星期三

有一种职业病叫冷脸

我们小区里有个民办幼儿园。老婆接孩子回来,向我报告:某某家长又打到幼儿园门上去啦,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训斥老师没照顾好他们家孩子,弄得老师都要哭了。我顺口问了一句:那位家长是干什么的啊?老婆答曰:某某医院的护士,开部白色小轿车,人长得挺漂亮的,就是老板着个脸。我说:哦,那她是有病,值得同情。老婆就命令我严肃点,不许变着法儿骂人。其实我没有骂人,我是认真的。人家的确有病,而且还是职业病,这种病的名字颇费斟酌,暂且称之为面部神经麻木肌肉僵硬综合征,简称冷脸。其基本症状,一曰冷:面无表情,眼神里透着寒光,用我们老家的土话叫做“耷拉个驴脸”。二曰硬:颈项强直,金口玉牙,轻易不开口,开口便是训斥。三曰横:眼高于顶,优越感特强,对普通群众横鼻竖眼。
这种病,长在自称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天职的医护人员身上,不足为奇。有一次我家宝宝偶染小恙,到市内很有名的一家医院去挂了个专家号。真不愧是专家,排队等了半个上午才轮到我们。专家连头都不抬,随便问了几句,不等回答完毕,就开好了单子:验血去!这种态度,使我纳闷:现代医学发展真迅速,是不是课本上讲的神医扁鹊望闻问切四诊法已被证明是毫无价值的伪科学,被医学专家们弃之如敝履了?事后差点写信给教材编委会表示质疑。又是漫长的等待,化验单出来了,赶紧拿回去给专家看。专家拿眼一扫,二话不说就开出了药单子。接过来,刚想问点什么,人家专家发话了:下一个!我这里就结束了。整整一个上午,真正与专家面对面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对话不超过十句。后来翻报纸看电视,才发现:有过类似我这种不愉快经历的,大有人在。
在据说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中,我们也经常能发现冷脸病患者。我的亲身体会是,到有些衙门办事,如果事先不通过某种关系和里面的人接上头,事情往往就办不顺利,本来一趟能办成的,要多跑两趟;本来一天能办下来的,要等上几天。你的脸越生,人家的脸就越冷。
这种病还常发于以垄断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公共事业从业人员。比如说昨天傍黑那个来收煤气费的。打门进来,一条彪形大汉,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窜我们家厨房去了,着实吓了我一跳,以为他要去抄菜刀砍我哪,差点就要夺门而出逃命去了。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原来不是去抄菜刀,而是去抄煤气表。抄完表,下达命令:四个字,四十八块。我感觉有点多,就问他是不是又涨价了?从啥时候起涨的?人家一脸不耐烦:报纸上早就登了!你这个人真罗嗦,快给钱!那口气,好像订报看报是我的法定义务似的。可怜我连惊带气,晚饭都没吃好。
这种因职业造成的冷脸病,危害极大:给对方造成巨大心理压力不说,回到家里恐怕也不理邻居团结,家庭和睦,实有违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据说病情严重者甚至连睡觉都脱不下这付僵硬的面具,不利于患者本人身心健康。可惜这样一种严重的职业病竟不见于我国的法定职业病目录,真是目录制定者们的失职。
最后,需要说的是,冷脸这种职业病,和癌症颇有相似之处:一朝发现,已是晚期。不过它似乎还不像晚期癌症那样无药可治。因为我们常常发现,得这种病的人,见到上司,往往立马就会换付脸孔,笑容灿烂,口吐莲花。从这种反常现象中,我们隐约看到一线希望。至于救治之道,那恐怕还得患者本人想办法打听。如果人家压根儿就不想治这个病,谁好意思强迫其接受治疗呢。

阅读全文...

2005年6月4日星期六

我为什么不赞成儿童读经

关于当红的“儿童读经运动”,我曾说过两句话:“全民读经则经典死。儿童读经则儿童死。”很偏激,也很刺耳,有人很不爱听,不过我暂时还不打算收回。今天有空,稍作发挥。不是写论文混职称,信马由缰想到哪说到哪:
一、关于经典之死
打哪儿说起呢?就从这个留法博士余一彦教授说起吧。该博士挟洋自重,劈头就引用了一段75位诺贝尔获得者的所谓巴黎宣言。这个东西确实唬人,可惜不是事实。据考证,这个神话的始作俑者乃是远在澳洲的堪培拉时报(注)。
这位自称“从小学到博士后读了将近二十多年的书,不说很有知识很有水平,但是至少应该感觉到比较踏实,比较充实”的余博士,其行文逻辑如何?他先是承认爱因斯坦等人的“素质靠知识技能的灌输是没有办法培养的,越灌输可能对这种灵性的扼杀便越厉害”,后又宣称儿童经典诵读教育的方法是“不要求理解,只要求熟读背诵”。自相矛盾如斯。其对中国传统经典的认识若何?他说:“象《老子》、《论语》,还有《易经》等,这些书都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晶,是几千年来所有知识分子公认的最好的书”。语气俨然一靠教马哲混饭吃的大学教授。本来我还有点惊惧于其留法博士的头衔,看了他的这个论断,我基本上可以认定他对国学经典没有入门,也枉受法兰西文化多年的熏陶。把“儿童经典诵读工程”就这么稀里糊涂交给余博士来操办,老实说,我不大放心。
新文化运动至今,也有些年头了,传统文化的背影已渐行渐远。对经典进行再发现,再认识,再整理,确有必要。能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我觉得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受过严格的经典训练,旧学底子扎实;其二:受过西方文明的熏陶,最好是师从名家,留洋几年。一句话,要有全球视角,要作比较研究。舍此两点,无非走老路而已。对于尚未接受现代文明尤其是现代政治文明洗礼的普通国民,一头扎进故纸堆里,只能是害莫大焉。我国历史中,有过全民读经的年代,比如废科举之前。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惊醒了一大班人的科举美梦,更把一个积贫积弱的落后中国暴露在天下人面前。共和国成立后,我们也有过全民读经的经历,只是读的这个经与过去有所不同:那个人人学毛选、背语录的年代,想必有人还记得吧?
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把经典翻烂,也没有民主,没有科学,有的只是这些东西的一些似有若无的影子。但是,要搞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大建设,离不开这些东西。相较经典诵读,我觉得传播一些公民意识、科学精神、民主自由理念,更具有迫切性和现实意义。
研究也罢,诵读也罢,可以提倡,不可以搞运动。掺合的人越多,经典离我们越远。
注:见张颂之《所谓海外新说对孔子现代神话形成的影响──孔子神话研究之三
二、关于儿童之死
在王小波《三十而立》(看这种书,也许该打)中,王二的妈妈这样教育儿子:“你自己爱干啥就干啥,首先要当个正直的人,其次要当个快乐的人。什么走正路、争头名,咱们不干这事。你是我的儿子!”读到这里,我由衷感叹,有母如斯,是王二的幸福。可惜这种事只发生在小说里头,现实中并不多见。在儿童教养这件事上,我的基本判断是,中国的父母、老师,比不上人家美国,甚至不如我们痛恨的日本。最近,《中国青年报》以《21世纪我们如何做父母?》为标题报道了零点调查公司的一个研究,其中说:“中国的父母比国外的父母更愿意将子女看作是自己的产品而不是有独立意识的个体。” 因此,中国的父母总喜欢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一股脑塞给孩子,强迫孩子做他们不愿做也做不好的事情,而忽视了孩子自身的需求。比如说我老婆,自从听了两盘理查德·克莱德曼,就天真地认定自己的女儿应该去学钢琴,其实我闺女并不见得有这个天分,也没对钢琴这玩意儿产生兴趣。这种成人本位的儿童教育观,追究起来,其实充满功利主义色彩,我觉得动机很不好。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那个成人看不上眼、确凿只有一些野草的破园子,在孩子眼里,才是充满趣味、可以游戏和幻想的真正乐园。
儿童的成长,是一个主动的过程,是一个充满快乐和幻想的过程。过多地强迫和干涉,便是对儿童天性的扼杀。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得风气之先的作家们如周作人等就提倡一种儿童本位的儿童教育观,可惜一直不受重视。我听到现在有个口号,叫做“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乍听之下,颇振奋人心。但看了在这个口号掩护下的一些做法,哪里是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分明是想把孩子累倒在起跑线上,剥夺孩子成长的快乐。
现在提倡的这个经典诵读,除了违背我所赞成的儿童本位、快乐成长原则,还有一个致命处:儿童读经,在书本之外,更需要家长和老师的直接指导。但我认为,从基本面上看,我们的家长和老师不具备这个指导能力。如果有人以为可以不经充分准备、现学现卖地教给孩子,那他不是无知就是不负责任。
我的女儿刚刚两岁,打从她出生之日起,我就有两点朴素的心愿:第一,让这个小家伙拥有一个快乐的完整的童年;第二,让她在快乐的成长中,逐渐了解一个健康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种种教育,不管它打着什么旗号,如果违背这两点,皆非我所能接受,更非我所愿施行。
三、我对儿童诵经运动现状的观察
本来,我对孩子的读书问题早就稍有打算。这个打算是这样的:我有满满一书柜的书,文史为主,中外古今,基本涵盖“中图法”从A到Z的各个大类。单一部论语,就有朱熹、钱穆、杨伯峻、李泽厚四种。准备这些书,主要是想多提供一些选择,让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去发现喜欢读点什么。或者她将来根本就不爱看这些书,那就留着自己看。
后来听说了这个儿童诵读运动,我就跑到书店去看。出的书还真多,好多出版社都在出儿童经典诵读系列呢。不光有书,有的还有配套的磁带、多媒体光盘呢。有的只加注拼音,连个注解也没有,有的就一段原文加上一段直咕笼统的白话译文,个别书籍竟然有错别字。从这些匆忙上阵的出版物之中,我看到了书商的利益。这样的书,我不要买。
所以,读经(或者读书)这件事,我还是坚持原来的打算。

附:经典诵读与儿童潜能开发
留法博士余一彦教授
1988年1月,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发表宣言:“如果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到2500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然而,作为中国人,有几个人读过《四书》、《五经》?作为美国人有几个人能背《独立宣言》?即使是一名专门学习中文的大学生,又有几个人可以背诵《论语》和《大学》?即使是专门学习英语的中外大学生,又有几个人能够背诵莎士比亚和亚里士多德的名篇?而这一切,一个几岁的孩子即可做到,而且因此日益变得知书达理,善良聪慧,乐观坚定,胸怀博大,你相信吗?
前后算起来,从小学到博士后读了将近二十多年的书,不说很有知识很有水平,但是至少应该感觉到比较踏实,比较充实,但是我真实的感受是什么呢?我常常会感觉到比较空,比较虚。我们现在都说素质教育,到底什么是素质?著名物理学家劳厄说:“素质就是把你所学的知识统统忘光以后剩下的东西。”,我想如果我把我所有的文凭都拿掉,把自己所学的知识都忘掉,还剩下多少?可以说所剩无几。总有一种隐痛,当想进一步发展自己的时候,总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总有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最切实的问题就是语文程度不够,心量不广,涵养不深。
读书的目的是什么?育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按照中国传统的回答,“读书明理”,读书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做人的道理。《大学》开章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人之学”的目的在于明白“明德”的修养,内在的修养达到很高的境界。但是,光这样独善其身还不够,还须要兼善天下,还须要反过来在于“亲民”,还要把自己的学问修养要和光同尘溶于百姓,要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再“止于至善”。这样内圣外王的修养和学习渐渐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这是古人读书的目的。那么我们现代人读书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谋生,是为了上大学,出国留学,为了一个好的职业,有一份高薪的收入,简单地说,就是能赚很多钱,能够过很好的生活。这是我们的家长、社会、老师对下一代一致的期许。因而我们的教育就变得非常的功利化,只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而对于文化底蕴的奠定,对于人格的提升,对于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都非常的缺乏。所以狭隘的教育观念就导致了狭隘的教育内容,而狭隘的教育内容培养出来的人才不可能是高素质,有创造性的人才。
在国外,中国的留学生非常多,而且中国留学生非常聪明,非常勤奋,他们考起试来成绩非常优异,但是这些人到了社会上去,往往只能做人家的高级雇员,只能是一个将才,一个器才,很难成为一个帅才。我们有很多奥林匹克的冠军,但是没有一个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没有一个菲尔斯奖的获得者。有一次在一个座谈会上,有一群外国专家和一群中国学生座谈,其中有一个外国专家,他是华裔的中国人,在会上他提了一个问题,他问“君子不器”的意思是什么?当时没有一个中国学生能够回答,会后这个专家非常感叹:“中国学生的业务素质非常不错,但是对于中国文化、中国传统精神了解得太少”。“君子不器”是什么意思呢?“君子不器”是《论语》中孔子说的话。所谓“器”就是一个器皿、容器。任何一个容器都有大小、限度、范围。“君子”是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就是有道德、有学问、有修养的人。“君子不器”就是说君子学问的博大,修养的深厚,道德的崇高是没有办法用一个东西来衡量来限制的,是大而无外,小而无内的。所谓与天地同其德,与日月同其明。我们说一个人素质很好,我们说他“大根大器”,“君子不器”比这更高一层。所以是古人是这样来定义“君子”的,也是古人一辈子的奋斗目标,要做“君子”那样的人物。而我们现在的高级知识分子,出国留学,对什么是“君子不器”意思都不知道,所以也难怪只能成为将才,成为器才。我们现在非常注重科技,但是很多人就以为只要一味地把数理化学好,就能够成为一个科学家,就能够把科学学好。其实不然,那么到底什么是科学家的素质?科学家的素质是对宇宙和谐发展规律的一种敏感度,是对宇宙终极真理的一种体悟,是一种美感,是一种悟性,是一种很有灵性的素质。在科学史上,凡是做过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哲学家,数学家没有一个不是文理兼通的人物,比如笛卡尔,帕斯卡尔,牛顿,高斯,爱因斯坦,希尔伯特等等。这些人都能写出一手漂亮文章,都非常喜爱文学,甚至有的人对诗歌,对音乐都有极高的造诣,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具有极高的审美素养和审美能力,他们的创造性的成果也都闪烁着美的光辉。而这样的素质靠知识技能的灌输是没有办法培养的,越灌输可能对这种灵性的扼杀便越厉害。所以没有深厚的文化素质、人文底蕴是很难成为高素质的,有创造性的人才的。
然而在升学的压力下,这些家长往往忽视了对自己的孩子进行传统文化素养的训练。那么如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传统文化训练呢?
在儿童时期就给予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熏陶,我们也称为儿童经典诵读的教育,儿童经典诵读的教育有三个重点,第一个重点就是教材是经典,古今中外的经典。第二个重点,教育的对象是儿童,具体地说就是0—13岁的儿童。第三个重点,教育的方法是不要求理解,只要求熟读背诵。象《老子》、《论语》,还有《易经》等,这些书都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晶,是几千年来所有知识分子公认的最好的书,熟读这些有价值的书就可以直探人性的本源,就可以较轻便地了解人生的智慧,就好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的心胸会更宽广,我们的眼界会更深远,这就是古人所说的见识,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化教养。有了这样的底蕴,这样的基础,再去学习比较浅近的应用性知识文化,我们就会得心应手,事半功倍。
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曾说,小孩背诗一点都不困难,好的诗词,含义深远,自己如今已经七十多岁了,但对诗词每十年都有新感受。确实对于少年儿童来讲,尽管他们的理解力远不如成年人,但他们拥有人一生中最好的记忆能力。背诵中西文化经典,不仅极大地锻炼了他们的记忆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理解力的加强,这些古代经典对他们的文化素养上的熏陶是不言而喻的。
著名学者南怀瑾说:“曾有人问我,为什么能有这么好的学问?我都实实在在地告诉人家,这都是我十三岁以前熟背这些古书的效果”。13岁之前是人生中记忆力最好的时期,如其让他们背电视广告,还不如引导他们去背诵中西文化经典著作。与经典同行,与圣贤为友,何乐而不为呢?

阅读全文...

2005年5月4日星期三

被遗忘的日子

五月四日,是青年的节日。我念书那一阵子,每到这个时候,学校总会组织一些活动以示纪念。参加工作的头几年,情形也大体如此。这些活动,内容也许过于形式主义,对组织者来说好像也只是一种例行公事。但即便如此,在参与这些活动的时候,不经意间总会有一些东西在心底涌动,想一想这个节日的由来和意义,想一想青年的社会责任,想一想自己的将来,等等。这种体验,当时无知无觉,但现在回头来看,对个人的成长并非无关紧要:这种断断续续的思考,使人不至于被完全磨掉了棱角,被完全蒙蔽了双眼。
忽然之间就来了个长假制度。这个日子不偏不倚,正在五一长假的正当间。从此以后,这个节日就离我而去,成了只可以在电视上看看、在报纸上读读的东西。而媒体对此的报道,似乎也越来越不引人注意了。甚至有那么几年,长假度得过于投入,竟让这个日子悄无声息地从身边溜了过去。想来真是罪过。有时,我觉得这种长假安排实在令人痛恨:像清明、仲秋这样富有民族传统的节日不安排休假,倒安排了个七天的“五一”!这样安排,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牢骚归牢骚,还得面对现实。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名义下,当前的休假制度一时半会恐怕不会改变。在消费主义的指引下,人们的度假方式也更将娱乐化。“五四”这个日子,也注定将被愈涨愈高的娱乐浪涨过掩盖。今天早晨一睁眼,我问老婆: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老婆一脸迷糊地说:不就是说好了带孩子去海边玩的日子吗,还能是什么日子呀?看来,忘记青年节的青年,并不只是我一个。

阅读全文...

2005年3月19日星期六

众商家,出门验票的规矩得改改了

不知从何时起,一些超市、商场立了个出门验票的规矩,消费者买了东西,需要把发票交给人家盖个戳儿,才得放行。广大消费者好像都也习以为常,默认了这种做法。其实这个规矩要不得。
首先,这个规矩背后的心理动机并不光彩。它用怀疑的眼光看待消费者,认为所有顾客都有做贼的嫌疑,都不值得信任,需要严加看管。这种基本假设无视顾客尊严、侮辱消费者人格。其实,规矩可不是这么个立法,上至国法下到家规,基本思路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心智正常的普通人(也就是大多数人),在正常情况下(也就是大多数情况下),能够正确行事,其行为不具有危害性或潜在危害性。制定规则的意义不在对这大多数人进行限制,而应主要针对个别害群之马。
其次,这个规矩是违法的。顾客和商家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简单、即时的合同关系:商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商品,顾客按合同规定金额付款,取得商品。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付款行为一旦完成,商品的所有权就归消费者所有。商家要求验票,实际上是要查证消费者是否真的拥有了这些商品的所有权。但商家其实是不具备这样的执法权力的,如果查了,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第三,这个规矩给双方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对商家来说,配备验票人员增加了费用;对消费者而言,出门验票浪费了顾客的时间,等于图财害命。
当然,对以上三点,商家会有不同看法。他们会说,不这么做,我们能眼睁睁等人来偷吗?他们甚至还会列举出偷窃行为每年给自己造成多大损失之类的数字。其实在我看来,基于一种不甚光彩的假设来制订规则,已是思想境界不高;不能想出既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两全之策,更是缺乏经营智慧的表现。

阅读全文...

2005年3月17日星期四

张裕改制:谁来给个说法

张裕改制这件事,的确有可疑之处。从新闻学的角度来讲,张裕改制这样的“阳光工程”(张裕高层人士语)无疑是一个可以上本地头条的新闻事件。但是,我们烟台的媒体(不包括网络)对此集体失声,倒是外地的媒体纷纷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其中不乏《南方周末》这样的重量级报纸。这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现象,无疑是耐人寻味的,难免让人浮想联翩。第二个可疑之处就是改制本身。对此,外间媒体有各种声音,见诸互联网的更是数不胜数,有兴趣的朋友们当会自行查阅,不容我赘述。
本来,做一件探索性的事情,难免会有争议。有人怀疑、有一些不同声音并不可怕,更不能去压制。因为,质疑者和被质疑者的矛盾,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也不能对这些怀疑和不同意见放任不管。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大面积的、不出声或者出不了声的怀疑,正是培养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温床。比较得体的做法是:有了疑点,就及时澄清,有不同声音,就积极回应;以理服人,让事实说话,把消除怀疑、平息争论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认识、促进事业发展的过程。我们高兴地看到,在2月底,市国资委终于打破沉默、对公众的关注作了公开回应。这种姿态正是应该采取的。
遗憾的是,市国资委和张裕高层的这次回应,不但没有消除原来的疑点,反而引出了新的谜团。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正如附文所说,在于两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特殊身份,提出怀疑的人们需要的是自更高层级的权威说法。那么,权威在哪里?作者给出了了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两种选择。不过我倒觉得,相对这两种机构,当地或者省甚至全国人大更适合当这个权威的角色。理由如次:
其一:各级人大是当然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和所有人。这个结论的推理过程可简化为: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张裕在本次改制之前,正属于宪法所说的国有经济。我们知道,对一个特定的事物,来自其所有人的说法无疑具有无上的权威。
其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参政议政,正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毫无疑问,对张裕改制发出怀疑的声音主要地来自人民内部(我们很难相信,提出质疑的各种外间媒体都是妄想对我国实行“和平演变”的美帝国主义的代言人)。对于来自人民内部的意见,代表们有搜集之义务。当持有这种意见的人达到某种比例或超过某个数字的时候,或者说对同一事件的不同看法在人民内部形成尖锐对立、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的时候,代表们就应该考虑将其整理为议案,提交同级人大。这就为人大充当权威角色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当然,这件事,更大的可能性是:根本就不会有什么说法。
最后,让我们背诵一段毛主席语录吧,摘自《为人民服务》:“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附:
张裕改制的清白之身需要权威说法
第一财经日报 李政  
在张裕集团的改制过程中,产生了种种“谜团”。媒体对此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提出了许多质疑。但现在看来,张裕集团改制“谜团”有不了了之的可能。  
如果张裕集团改制过程中的疑问得不到权威说法,不但是对国有资产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参与改制者的不负责任。  
纵观媒体报道,人们的疑问主要集中在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上。意大利的意瓦尔公司以48142万元购得张裕集团33%的股份,而以张裕集团职工出资为基础的裕华公司取得张裕集团45%的股份只花了38799万元。据此,媒体认为张裕的国有资产被打六折出卖,并计算出国有资产少收益了3亿元。如果这一疑问得不到权威的说法,3亿元的国有资产就有流失的可能。  
既然有“流失”,就会有“收益者”。人们不可避免地会将目光集中在参与张裕改制者身上。而如果这一疑问得不到权威的说法,参与张裕改制的人取得财产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从而使其财产蒙上“原罪”的阴影。更为可怕的是,这一“话题”会在某个时候因为某一事件而再次被人们提及。在国有企业改制日益规范的今天,阴影不应该再次出现,“原罪”这个词也不应该再被人们提及。  
那么,这个权威的说法应来自何方?  
张裕集团的领导和烟台市国资局已经不再是合适的人选。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事件的“当事人”,“当事人”自己的说法往往会被人们认为是“一面之词”。事实上,2月27日,两者曾经召集媒体阐明自己的看法,但是在他们解释之后,人们的疑窦仍未完全消除。关于张裕改制的疑问仍然见诸媒体。

国资管理部门的上级单位是合适的权威。一方面,这一单位相对超脱于张裕集团改制之外,另一方面,这一单位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上,应该比下一级更全面、更深刻。这一单位对张裕改制过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调查结论,也就更有权威性,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  
司法部门更是合适的权威。司法介入并不是说就是“有罪推定”,或者更准确地说,并不是说就有“违规推定”。相对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特有属性,使得司法部门的调查更具有独立性。司法部门的调查结论也进入了法律程序,这一程序相对于行政程序更为严格,严肃性和权威性更为人们所接受。  
希望能够看到来自权威部门的权威说法,从而为人们解疑释惑,也可还参与张裕改制者一个清白之身。

阅读全文...

2005年3月16日星期三

自称警察就是威风

下午,大约14:20,朝阳街南段发生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一出租车、一吉利轿车一前一后南向行驶(此处为单行线,都违章了),跟得挺紧。路边有人搭车,前面的出租车来个刹车,后面的吉利措手不及,撞了个正着。说时迟那时快,后面车上抢下个墨镜,把开出租车的小伙“哐当”一声按倒在地,饱以皮捶。之后,墨镜掏出个本本晃了一下,自称警察,嗓门很大,气势很高,硬说小伙倒车撞到了他的车。这当口,路两边店里的群众纷纷前来围观,一位老大爷看不过眼,对墨镜说:不论谁对谁错,你个警察能这么处事吗?!开出租车的小伙这时惊魂稍定,掏出手机要报警,还记下了墨镜的车牌号码(好像是鲁FM3075,离得远,不确定)。墨镜见犯了众怒,趁众人不注意,驾车一溜烟跑了。
现在想想,刚才那一幕也够惊心动魄的。我们的警察叔叔面对犯罪分子的时候,要都是这个派头,这个气势,那些个犯罪分子还不都吓破了胆?
可惜,一名小小的出租车司机并不是犯罪分子,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双方都违章的情况下发生的)也不至于让人如此大动肝火。因此,我怀疑这是个假警察。不过,我们知道,一切造假者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求似,即尽最大可能地对造假对象进行模仿,以达到以假乱真、欺骗世人的效果。这么说来,这个墨镜即使是假警察,其凛凛威风从何而来也是个发人深思的问题。因此,对此类事件,建议我们的公安部门能主动去查一查,可不能让这样的人白白玷污了咱人民警察的好名声。
这个事情,查起来应该不难。

阅读全文...

2005年1月21日星期五

上边传来“好消息”

就要过年了,总希望听点好消息提提神。可这好消息仿佛封建礼教培养出来的大姑娘,扭扭捏捏就是不肯出来见人,报纸上净说些海啸、地震之类的霉头话,真是急死人啦。幸亏我是一个有恒心、有毅力的人,对好消息一直痴心不改。这不,大姑娘终于露面啦:
北京娱乐信报1月19日报道:京外媒体报道称,根据教育部的部署,从明年开始研究生收费将在高校、科研院所全面铺开。
实心眼的人要说了:我怎么越看越像一条坏消息啊?什么都收费,这老百姓的日子可怎么过!这样看问题的人,我们以后要叫他“死脑筋”。道理如下:
这个研究生收费制,可不是凭空掉下来的。而是教育界的精英们研究出来的,据说还在什么研讨会、课题组论证过。我听说,那些个为此鼓与呼的大学负责人、专家、学者什么的,可都是道行高深、有大学问的人,人家放个屁也够咱们小老百姓琢磨一阵的。人家说一句话,也决不会象流臭汗的流氓无产阶级那样粗鲁、直接。就拿这个研究生全面收费势在必行来说吧,人家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研究生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研究生收费合理合法。这句话可不是死脑筋的人认为的那样混账,而是大有深意在焉。我说的好消息这个大姑娘,就藏在这句话里头。你想啊,非义务教育收费合理合法,那义务教育收费呢?这么一推敲,我们才能体会到教育界精英们的良苦用心:人家原来是以呼吁研究生收费为名,为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义务教育收费做舆论宣传啊。并且,人家还把问题上升到了法的高度,我们不是正好有一部《义务教育法》吗!
我还听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些个教育界精英可都是自认“天降大任于斯人也”的人物,责任感特强。人家既然认识到了义务教育高收费的不合理、不合法,决不会坐视不管。一旦时机成熟,他们一定会为民请命、上书教育主管机构,但求取消而后快的。我又听说,教育部的官员们“三个代表”学得很好,挂在嘴边上、深入骨髓里。并且从善如流:研究生收费的建议人家不是已经愉快地接受了吗?这义务教育不收费的建议好意思拒绝吗?
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赶上腐朽堕落的美帝国主义,让祖国的花骨朵们也享受一回真正的义务教育啦。这样的消息,还不够振奋人心吗?还不足以烘托我们想过个好年的急切心情吗?
我知道一个双失业家庭,为了供孩子念书,两口子一天吃不上三顿饭。我正在琢磨,赶明儿个是不是也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你俩再等等,苦日子就要到头啦。因为有件事我实在拿不准:人家听了这个消息,会不会也像陕西那位接到200块钱过冬慰问金的70岁老大娘一样长跪以泣,喊一声:“政府,我给你跪下了”呢?还有,这还没画好的大饼,是不是真的能充得了饥呢?

阅读全文...

2005年1月20日星期四

政策这东西,是怎么回事

转过年来,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单位就要嗝屁了——改制,多数人的命运十有是被打发回家。到了这种地步,大家不免有点怀念过去的好时光,于是有人想起了这么一件事:
大约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敝公司曾经有机会成为事业单位或者政府机关。于是领导们开会研究了一下,多数领导的意见是这样的:咱们家可是全市有名的好单位呀,钱多得花不了!光银行里存的闲钱就好几百万,下属企业每年还要源源不断地进贡。50来口人,工资、奖金、福利在市里可是上数。成了机关可就没有这么舒服了,小金库得上交,奖金、福利恐怕都得砍。吃亏的事不能干,咱不当那清水衙门。只有一位领导提了不同意见,他说:企业比机关收入高的状况恐怕不会长久。大家想想,政策是由谁拿的?拿政策的人是不会亏了自己的。那个时候,领导们对民主集中制坚持得还比较好,于是少数服从多数,继续保留单位的企业性质。
说到这件事,大家脸上都是遗憾又怨恨。想想吧,就差一点点呀,咱们就吃上皇粮了!当初领导上真是目光短浅,害大伙现在要丢饭碗!不过,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我老有一点点怀疑:当不当机关,自己家能说了算?没有这等好事吧。有一次,据说提不同意见的那位老领导来我们屋里站,我就顺便问起这件事。老人家拍拍俺的肩膀,笑眯眯地说:小伙子,过去的事就不要提它了,你得往前奔,赶紧给自己找条出路啊。
这么说来,这件事还是有点么么的。事情得到证实,稍稍满足了一下我的好奇之心。不过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着实有点闷闷不乐。老实说,对能不能吃上皇粮,我并不是太在意:能吃上呢,固然不错;吃不上呢,我自有办法挣饭吃。但老人家关于拿政策的那个论断让我耿耿于怀:说它不成立吧,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好多事情都指向这个判断;说它成立吧,……,也太打击我的信心了。听说,拿政策的领导们身体都很好呀,“三个代表”学得应该也不错,难道竟连一碗水都端不平?

阅读全文...

2004年10月14日星期四

不合理的计生奖励政策应予纠正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对国家是有贡献的,应该获得某种形式的奖励和保障。这种认识,在2001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时候,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得到了确认。但是,该法只规定了奖励和社会保障的原则,并没有对奖励项目和奖励标准进行细化,而是把相应的权力赋予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这种分级立法形式,造成了这样一种不公平的现状:同为国家公民,同样是响应国家号召,同样是执行基本国策,由此获得的奖励和保障却大不一样。
这种差别式奖励,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地域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奖励和保障措施做出了具体规定。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找出奖励规定完全一致的两个省份。二是身份差异。就山东省而言,这个差异主要体现在退休待遇上。针对不同身份的公民,2002年9月公布施行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分别作出了以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不难看出,这条规定对机关事业组织职工、企业职工和农民实行的是差别待遇。
认真追究起来,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公平原则。地域差异看似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实经不住推敲。原因很简单,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而不是某某省的基本省策,以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有所差别为理由,对做出同等贡献的国家公民实行差别待遇,难以令人信服。身份差异的情况更要严重得多,如果说地域差异仅是有违公平原则的话,身份差异则属于显失公平的范畴。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知道:实行计划生育的目的有二,一是控制人口数量,二是提高人口质量。就第一个目的而言,独生子女的父母无论其身份是机关事业组织职工、企业职工还是农民,作出的贡献显然是相等的。就第二个目的而言,如果我们认为这三种群体的人口素质大致相当,那么这个贡献也大致相等;如果说这三种群体的人口素质呈递减顺序,那么少出生一个农业人口的贡献就大于其它两种人口,三种群体的贡献大小与人口素质高低是一种反比关系;如果认为农业人口素质高于企业职工甚至国家公务员,则显然不符合事实。通过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对国家的基本国策的贡献如果说不是大致相当的话,那么也是依据其身份从机关事业组织职工到企业职工再到农民的顺序而逐步递增的。
但是,分析《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我们就会发现:其中规定的奖励与保障措施,与上述结论相矛盾,对三大群体的奖励力度和保障程度是逐步递减的。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组织职工,采取的是加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的办法,并且由国家财政作保障;对企业职工,实行的是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补助,并且要靠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才能在企业得以执行;到了农民,就只剩下了一个看似很有力度的原则性规定,资金来源及保证措施均未明确。如果再进一步分析,这三种群体内部的不同个体,实际获得的奖励和保障也有所不同。这样的后果是:在执行基本国策这个问题上,符合条件的公民获得的奖励和保障不仅与其贡献不相当,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成反比。这恐怕不会符合设立奖励和社会保障的初衷。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落实情况如何,未见公开报道。我的猜测是:机关事业组织贯彻最为得力,企业次之,农村最差。即便是一项不公平的奖励,也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享受不到。当然,我宁肯自己猜错了。据我所知,不少企业对这条规定就颇有怨言:凭什么公务员由财政出钱,而企业职工的补助就要企业自己负担,难道大家执行的不是同样的基本国策?执行起来难免有抵触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主责部门的监督措施稍微放松,这项奖励政策就会落空。
把实行计划生育上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严肃的事情就要严肃对待。不合理的奖励政策有损基本国策的严肃性,不公平的法律规定有损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以往的教训还告诉我们:一项政策,即使出发点再好,一旦丧失了公平合理,也很难得到贯彻执行,并且有可能演变成激化社会矛盾的导火线。这是不能不引起重视的。其实,看看各地的计生条例就会知道,不少地方的奖励政策制定得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在地域差别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情况下,我们山东省是不是应该向人家看齐,把不合理的身份差别改一改呢?即使做不到绝对公平,能做到符合公平原则也好。
目前,那些率先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子的公民们,已经陆续到了退休年龄,法律规定的奖励政策已到了需要兑现的时候。我衷心地希望,我省所有符合受奖条件的国家公民,无论身份为何,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都能获得法律规定的、公平合理的奖励和保障。

阅读全文...

2004年9月30日星期四

不要总拿市民素质说事儿

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我们经常听到“市民素质不高”这个说法。交通混乱,怪市民素质;公共场所脏乱差,怪市民素质;搞拆迁有人闹意见,还得怪市民素质。我本是一个农民,1994年总算是进了城,刚听到“素质不高”这个说法的时候就以为是在说我。羞愧之余,记起了知耻近勇的古训,在提高自身素质上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效果似乎也立竿见影:坐公共汽车记着排队,结果经常挤不上车;出去玩不乱丢垃圾,结果手里的往往要带回家;平房拆迁时第一个搬走,结果偌大一个院子公家忘了给补偿。如果对此稍有怨言,那只能说明我的素质还是没有提高。就这样在提高素质的痛苦中,一晃就过去了十年。使我感到奇怪的是,十年过去了,在公共事务管理的某些角落,事情好像并没有大的改善,有的好像还不如以前了。比如说,城市交通就比过去乱了好多,假冒伪劣比以前也猖獗了些,城市失业者似乎也增加了不少。难道说这十年中致力提高素质的市民就只有我一个人?即使我是一个自信的人,似乎也不应该自大到这种程度……这么一想,对市民素质问题有了一点新认识。
要说十年来市民素质没有提高,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像我这样的青年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打小受的就是党和人民的教育。党和人民的教育水准在逐年提高自不必说,那么我们的素质在逐年提高也就不在话下。说我们素质低岂不等于打党和人民的脸。比我们年长一点的前辈们呢,恐怕大半生也是在新社会度过,身上从万恶的旧社会沾来的那点不良习气,早也应该改造掉了,思想政治工作毕竟是我党的长项啊。比我们年小的呢,则是代表未来与希望的祖国花朵,人家的素质似乎还容不得成年人来质疑。因此,我的第一个看法是:整天嚷嚷市民素质低的人,别有用心,是想否定党的领导。正经的人会说我这是“文革”遗风,上纲上线。我的回答是:既然你不顾大伙的素质在稳步提高的事实,硬要给广大市民扣上素质不高的帽子,我给你上上纲提个醒,也不为过。
其实,与公共事务管理好坏密切相关的,恐怕还不仅仅是市民素质。既谈到管理,总离不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两个方面。如果用矛盾的观点来分析,无疑前者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管理上不去,也应该从两个方面找原因,尤其是从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原因,才符合唯物辩证法。在企业工作的同志们对此肯定深有体会。比如,考察一个的企业管理水平,我们主要看管理者有没有好的思路,有没有建立好的制度,有没有培育出好的企业文化,很少只拿人家的员工来说长道短。这是常识了。可是一到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事情就变得奇怪起来,总有人一心只想揪老百姓的小辫子,却想不起那些大大小小的负有职责的管理部门,仿佛人家根本不存在似的。说到这里,有必要对我刚才的那个看法作出以下修正:说市民素质低的人,实在是缺乏常识,本末倒置,对担负管理使命的有关部门更是莫大的侮辱。
进一步说,在具体事务中,从技术层面分析症结所在,往往比空洞的道德说教更有助于问题解决。把事情没办好的原因不负责任地归于市民素质低,并不能使事情变好。更何况,好多情况下的“素质低”,其实是被逼无奈。把交通混乱说成素质低,不如把路修宽修好;把践踏草坪说成素质低,不如弄点不怕踩的小草来;把乱丢垃圾说成素质低,不如在公共场所多设几个果皮箱;把群众上访说成素质低,不如把激化矛盾的因素消灭在基层。有时候,我们如果能换一种思路,也许就会走出一片新天地。退一万步,即使我们不顾事实,姑且认为市民的素质就是低,那咱们的公共事务管理也得从实际出发,否则岂不成了空中楼阁?再说了,等市民素质提高了,管理水平才能上得去,不见得有啥了不起;在市民素质低的情况下偏偏能把事情弄好,那才说明咱们有真本事。至此,我想说出第三个看法:如果个别管理者说市民素质低,乃是忘记职责,自认低能,实大有损于自身尊严;如果个别市民推己及人,得出广大市民素质皆低的结论,则有误导政府,致其决策失误之嫌。这个道理,还是咱们英明的党中央看得明白,党章里只说,要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根本没有计较人民群众素质的高低。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还需要认真领会才是。
最后一件事,我本来不好意思说,不过仔细想想,觉得还是说出来为好,那就是:我们最好不要让提高素质成为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情。真正不怕痛苦的人,我知道的有两种:革命者和殉道者。这两种人的共同点是:有功于后世的同时,自己的灵魂也得到了提升;并且,都有幸生于不幸的年代。就我个人来说,既没有那么高的思想境界,又自信不至于处在那样的年代,叫我平白无故忍受痛苦的煎熬,是个什么道理呢?

阅读全文...

2004年9月23日星期四

种植草坪仅仅是为了观赏?

今天(9月23日)的《烟台晚报》第四版有一篇不起眼的报道:
贪图方面取道草坪 市中心草坪遭毁容
本报讯“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记者看到,这句格言在市区南大街附近的一片草坪上得到了“印证”。
随着南大街改造,老干部活动中心东侧的一片老宅被拆除,园林部门在腾出的空地上栽植了草坪供人观赏。然而,由于附近居民贪图方便,直接取道草坪往来南大街,时日一久竟在草坪上踏出六条纵横交织的“大道”。
昨天下午,记者在附近采访时,正赶上下班高峰,六条“道路”上人流如织,令人瞠目。一位老人惋惜地说:“好端端的一块草坪,怎么能这样糟蹋呢?”(张晋)

其实这个话题已经不新鲜了。在我们这个城市,但凡有草坪的地方,往往都有一块“禁止践踏”的小牌子戳在那里。可惜的是过往人等对这种小牌子往往视而不见,照踩不误。对此,痛心者有之,口诛笔伐者有之,呼吁提高市民素质者亦有之,似乎都收效甚微。这么一件小事竟然久拖不决,实在令平常人费解、管理者头疼。难道我们烟台人民的文明程度真的如此之低?其实,我们不妨换一种思路来看这个问题。
注意这句话:“园林部门在腾出的空地上栽植了草坪供人观赏。”我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个观赏上。据说,草坪大规模进城是洋人的发明,人家的想法和我们不同,目的是给人们提一个亲近自然的露天活动场所。在人家的影视作品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令人羡慕的场景:在翠绿的草地上,情侣们相拥而坐,孩子们尽情奔跑,小狗小猫围着自己的尾巴打转……可到了咱们这里呢,对不起,请勿入内,草坪成了“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奢侈品。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们的自由活动空间本已日见狭小,现在竟连小草也来跟我们争地儿了。
正如秃顶的人戴顶假发属于伪装,大量种植这种纯观赏性的草坪乃是一种伪绿化。世界变化真快,难道小草们都也沾上了独生子女的坏毛病,成了一碰就死的娇气东西?凭着20多年在农村生活的经验,我敢肯定地说事情不是这样的。大搞伪绿化,如果不是思路僵化的结果,就是热衷“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心理在作祟。有公开报道说,在城市绿化方面,广州、上海等地已经诞生了耐践踏草坪,颇受市民欢迎,据说人家上海还准备以此申报什么知识产权呢。报道还说,这种耐践踏草坪的成本和维护费用甚至不到观赏新草坪的1/3。真希望我们的城市管理和园林部门也这么搞一搞,把咱们宝贵的城市公共用地好好规划一番,也给咱们烟台市民尤其是孩子们多提供几块可以一亲大自然芳泽的活动场所。
“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这种意见我不能同意。不过单从种草这件小事来看,咱们中国的好月亮还得靠咱们自己来创造,难道咱们只有眼巴巴看人家外国人在草地上玩耍的份儿?没这个道理嘛。咱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应该过得比他们更惬意才对。如果从这个思路入手解决草坪问题,报道中的老大爷还用惋惜地说:“好端端一块草坪,怎么能这样糟蹋”吗?大不了一块草坪,我想还不至于像黄花大闺女一样容易让不法分子顿生歹念……

阅读全文...

2004年9月18日星期六

孔子生蛋的汉奸观

水母论坛《谈古论今》板块有一篇鸿文,题为《吾国为什么盛产汉奸?》。领受教益之余,觉得有两个小问题值得议一议。
第一个问题:吾国是不是盛产汉奸?这篇文章的题目,以“吾国盛产汉奸”这一命题为前提。如果这个命题并不成立,也就不存在再问为什么的问题。所谓汉奸,乃是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而要弄清吾国是不是盛产此等败类,恐怕要通过与其它民族、其它国家的比较才能搞清楚。如果经过比较发现,别的国家从来没有“民族败类”、“卖国贼”一类动物,唯独吾国特产;或者吾国此类生物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的确比别国多,那我们再来问为什么也不迟。可惜的是作者似乎未下此番比较工夫就作出了吾国盛产汉奸的结论,殊为遗憾。这让我想起一个小故事:说是外界谣传某甲打老婆,可事实上某甲并无此嗜好。结果有人见到某甲,劈头就问:“你为什么打老婆?”这当头一棍岂不把某甲给闷死。据我所知,我们的近邻大韩民国当前就在大搞什么“亲日反民族真相调查”,看来他们那里当年出产的“韩奸”也不算少。而二战史上赫赫有名的维希政权,对今天的法兰西民族来说也绝非光荣。
第二个问题,这盛产汉奸能不能和人家孔老夫子扯上关系?这篇文章说,孔子适应世界的主导态度,是中国盛产汉奸的历史文化根源。中国文化实在是太渊远流长了,这本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不幸的是我们似乎有个凡事都喜欢寻根的老毛病,以至于处在源头的老祖宗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戴上顶高帽子或者扣上个屎盆子。单说这个孔老先生,当年那可是“大成至圣先师”,何其风光!可惜自“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一出,就被弄得灰头土脸,里外不是人了。这回呢,忽然又背上了教养汉奸的恶名。老孔家真该痛惜家门不幸、生此孽子了。这恐怕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孔子学说的主旨是不是作者所称的适应论暂且不提,单是这适应论与生养汉奸的因果关系就大可商榷。可惜的是文章的作者没有说明吾国的哪朝哪代盛产汉奸。俺对历史知之甚少,觉着汉奸这个东西开始探头探脑似乎是在大宋朝。而这个东西长大成人似乎是大清国以后,特别是20世纪以来。至于其“盛行”,那毫无疑问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与日本这个民族有关。显而易见,汉奸乃是历史的产物。作者归罪于孔老夫子,岂不是说是孔子学说好比一只老母鸡,腚里夹着一个物件,一声不吭就这么憋着,过了N百多年后,忽然就咯咯嗒生下一个名叫“汉奸”的蛋来?这个说法,真是打死我也不相信。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历史范畴,应该从产生它的具体社会环境来分析原因,否则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孔老夫子生蛋的汉奸观是反马克思主义的。
我之所以反对这种观点,不仅因为它乱扣屎盆子,更因为它具有很大的现实危害性。把生产汉奸的责任推给古人,容易使我们丧失警惕性和忧患意识。其实,在威名远播的大汉、万邦来朝的盛唐,并无汉奸;没有蒙古的铁骑,就不会有变节的大宋臣民;没有日本侵略,伪满洲国、汪伪政权也无成立的可能。可见,汉奸的发生,乃是中华民族逐渐衰落以致任人宰割的副产品,民族一日不振兴、祖国一日不强盛,汉奸一类东西就一日不会消灭。一味地归罪于古人、使今人落得个自欺欺人的心安理得,不去发奋图强、振兴中华,实在对不起百年来为民族利益疾呼、为民族存亡流血的无数仁人志士、烈士英魂。
有汉奸的历史,乃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史。欲洗此耻辱,请从你我为中华之崛起而勤奋工作始。须知:中国真正崛起之日,正是汉奸绝迹之时,也是炎黄子孙真正挺胸站立之时。今天就是“九·一八”。在国耻日到来之时,让我们记住:我们的历史上有过汉奸,更有鲁迅先生所称中国的脊梁。而这列强枪炮都打不断的中国脊梁,注定要在我们身上绵延生长,前辈们的强国之梦也正需许要通过我辈的自强不息来实现。

参见:《吾国为什么盛产汉奸? 》之我见

附:吾国为什么盛产汉奸?
作者:一点五
当代北欧哲学家希尔贝克和伊耶都认为,中国文明总的来说是以人的行为规范作为取向。这确实让人醍醐灌顶,也感叹还是旁观者清。回过头来,事实也几乎就是如此:奠定中国文明基础的“儒家”,其创始人孔夫子,只是断断续续地提出了有关人伦关系和生活的一些建议,主导的态度就是适应世界。而这,大约就是中国盛产汉奸的历史文化根源。
对主子“适应”的结果,是摆布出一幅“温良恭俭让”的奴才模样,以搏得主子的欢心。孔子之后的批评者称“儒家”为“犬儒”,并非是如今网络上乏力无能的谩骂,正好相反,是一种很有见地的发现。遗憾的是,这种智者的发现因背着“骂名”的形式而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开发。
对生活的“适应”,则为中国造就了源源不断的良民或顺民,一个个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架构下,演绎着“好死不如赖活”的生死轮回。异族入侵时,这些良民或顺民多半也就习惯使然地批发为“汉奸”,且美其名曰:“识时务者为俊杰”,名正言顺地实践着汉奸的干活,甚至还回过头去甜蜜蜜地称人家是“盛世”。时至今天,党国的电影、电视和作家们,仍在温情脉脉地热衷着提供一个个低眉顺目受虐狂似的奴才范本,全不顾廉耻为何物,更不管以何面目见“列祖列宗”于九泉之下,就是一个注脚。
鲁迅说,中国历史上其实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一个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制作这许多“奴隶”的,便是“犬儒”文化,充当这“奴隶”的,便是历朝历代的良民和顺民。
细思量,也怪不得孔夫子。该同志先是出身不好,产于没落贵族之家。本来孔夫子在他那个时代算得上是人高马大,即使沦为无赖也不难混口东西吃,不料祖传喜好斯文,子不语“怪力乱神”,硬生生地避长扬短,于是不得不谋职于当权者建立的机构,人在屋檐下,不低头怎行?偏又生不逢时,社会动荡剧烈,“朝秦暮楚”,要活着下去,也只能当“亡国奴”。从这样一种环境中走出来的孔夫子,其思想的核心更多的或理性的决策当然是寻求“适应”。
有人也许不以为然,孔子时代的外国人就那么崇高着么?历史正是这样的。那个时代的古以色列—犹太王国,居然实行长老会议和民众会以限制他们国王的权力;与此同时,古罗马人也成立“公民大会”、“公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城邦的最高权力。而我们的孔家店此时正在列国兜售着“奴化”教育,用这些“教育”治理国家的,就被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尊为“以礼”,或“以孝”,或“以德”治国。
今天看来,良民和顺民从来似乎就和“自由、民主、平等”的理念和追求搭不上界。所擅长的只是寄希望于“好皇帝”,退而求其次,遭遇个“清官”也就欢天喜地。而中国历史上“好皇帝”和“清官”又实在不多,多的只是制造“哀民生之多艰”的悲叹。于是在“昏君”和“贪官”的功德下,良民和顺民又无一例外地忍无可忍地成为“暴民”或“暴徒”。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次数之多、规模之大、为祸之烈(进入二十世纪50年代后还可以加上一个“评价之高”)都是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尽管党国历史教科书上记下了一代又一代农民起义提出的“口号”以求证农民起义的“历史意义”,然而,只要看看法国大革命时一句“不自由,勿宁死!”,便知道那些暴民们的奋斗目标是多么的“简陋”。
革命者是不会也从不反思的,他们只会一往无前,换言之,也可叫做“与时俱进”。不过,实事求是地讲,加入WTO还是让国人多了一份世界眼光。今天,我们大可以睁开眼看一看世界其他文化,看一看他们有些什么出产。
先谈谈印度文明,一则这个国家与我们同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二来中国人骨子里是看不起印度人的,这样研究起来我们能多一份旁观者的冷静。印度人信“佛教”,其中心是对解放和拯救的兴趣,实在不行了也要“逃离”世界去苦行,以求个体之解脱。当年学世界历史时俺对甘地的“不抵抗运动”感到完全不可理解:这不是任人宰割吗?现在才知道这一奇特的“革命手段”是以其文化为底蕴的——任你宰割也决不“适应”你。
再瞻仰一下古希腊文明。说实话,对这一文明我从来就怀着嫉妒如火的情愫。在人类文明的草创时期,在那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情形下,古希腊人怎么就把理性的思辩和系统的“学术”作为他们的寄托与追求?也许正因为如此,才成就了人类今天的文明!总疑心这与党国重要思想一样应该是不争的事实。欧洲人在反思考当年能够实现地理大发现时,念念不忘的一条就是古希腊人地圆学说的支撑。这样的文化即使一时湮灭也终有“复兴”的那一天。
话说转来,中国历史文化并不是一团漆黑,这不符合事实。汉以前,中国毕竟百家争鸣过一回,当时中国人的价值取向是多元的并精彩着。只有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精气神才如流星擦过天边,成为我们今天仰望世界发达国家和民族时的慰安剂。
中国历史上自汉初“田横死、其客五百人亦皆自杀”后,中国男人的气慨即一并与之完蛋,余下的或是能够施虐于老婆或是异族来时能自虐为“汉奸”的男性。对这一点,想必鲁迅先生也定有感受,他说:西班牙人斗牛是人与牛斗,中国人则是让动物与动物斗。——贪生怕死的本性在这里一览无余。中国人在涉及自身肉体安危的时候,多半是“好汉不吃眼前亏”,使出祖传的“三十六计”——走为上,又不肯痛快的逃之夭夭,一个个还如阿Q般嘴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经过古希腊文明熏陶的欧美人却不但只是人与动物斗,有时干脆就人与人斗——决斗,普希金在莫斯科皇村的郊野决斗时失去的是一个诗人的肉体,得到的却是西方人为理念而皆可抛却的人文追求。
孔夫子“适应”学教的另一种遗传,是今天我们对孔子的诠释,仍把它当作一份对我们现在依然实用的指导生活的永恒文本。首善之区的北京在全国率先办起孔学少年班便是这一谬种的登顶之作。此外,一个盛产良民和顺民,一个潜伏着许多“暗汉奸”的国度,是易于治理和集中的,因为大家都在“适应”着。对领导而言永是一件大好事,只是其副作用也明显,就是易于在“沉默中灭亡”。如果说热兵器的出现让游牧民族从此退出了世界历史舞台——大清国是游牧民族最后的回潮也是人类历史的一次大倒退,技术和信息的发展也已取缔了人民在“沉默中暴发”的可能,这是需要警惕的又一时代命题。

阅读全文...

2004年9月9日星期四

男女同龄退休应该缓行

男女同龄退休这档子事,前一阵子吵吵过,好像在去年的全国妇代会和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还挺热乎,当时俺可是一声没吭。妇代会是什么地方,人家女同胞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当回家做回主,一个大老爷们跟着瞎掺和,未免太不识趣。人代会就更不用说了,代表们早就把13亿中国人都代表了个遍,咱们再瞎嚷嚷,分明是不信任人家。不过,最近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们陆续出来放话,说是要把女职工退休年龄统统延长到55岁,大有把男女同龄退休率先付诸实践之意。这可就不一样了:官员既称人民公仆,咱们做主人的说上一说,于理也说得过去;即便人微言轻,也算略尽匹夫之责。
不管是男女同龄退休也罢,还是延长女性退休年龄也好,我统统反对。这话也许女同志不乐意听,嫌俺重男轻女。不过稍安毋躁,等俺把话说完。
我反对的头一条理由:涉嫌违法。关于退休年龄,咱们国家的法律上没讲,对此作出规定的是国务院发布的一个文件(国发[1978]104号),把男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规定为法定退休年龄。这个文件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则批准的。很明显,在国务院提出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之前,国务院的任何部门都无权对退休年龄进行变更或变相变更。由此看来,前面提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那个说法,实在是不大妥当。但关键还不在这里,这种程序性的问题总有办法解决。延长女职工退休年龄或者实行男女同龄退休,会得到一个与初衷完全相反的效果,那就是——
我反对的第二个理由:侵害大多数职业女性的切身利益。这才是问题的要害所在。简单分析一下就清楚了:按户口性质来划分,咱们国家的女性人口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别,其中农业户口似乎还占了多数。不过一说到什么好事,不消说没有农业户口的份儿,所以这占多数的农村女性倒不妨忽略不计。单说这部分适合就业的城镇女同胞,再按“单位”分,又以在企业者居多,有幸在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的毕竟是少数。而企业的现实是:一、女性失业易。随着国资退市步伐的加快,民营、私营企业在数量上将占优势,他们在用人机制上更为灵活,较少受到行政命令的束缚,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加大,短期合同盛行,劳动合同年限呈逐年缩短之势。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上,女性比男性总是拥有“优先权”,甚至连成婚生子这样的大喜事都会成为女性被解职的一个借口。二、女性就业难。在劳动力市场上,供大于求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男性比女性更有竞争力,女性中的较年轻者比年龄偏大者更有竞争力。这两个现实,使适龄女性的充分就业无法得到根本保障。一般来说,处在四、五十岁这个年龄的女性工作的不稳定性很大,一旦被解除劳动合同,实现再就业之难可想而知(那个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劳动合同需签订到退休的政策规定,实际上形同虚设,企业要想规避不费举手之劳)。在这种情况下,硬要把人家的退休年龄延长5年甚至10年,就意味着叫人家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多承担5年甚至10年的社会保险费支出,推后5年或者10年享受到退休待遇。随之而来的,是他们女性在家庭、社会中地位的降低。这样看来,对女同胞来说,四、五十岁实在是一个不太美妙的年龄段。而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这又是一个无法超越的年龄,任何一名女性,总要经过这个年龄段。还有一种看似合理的观点说,要根据女同志的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退休年龄,大有把女同志分个三六九等,分而治之的意味。这种观念也要不得,它会进一步扩大业已存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女性和企业女性之间在退休政策上的不平等。
为了使问题更清楚,我们不妨来看看最热衷于男女同龄退休的都是谁。一个是女界代表。这些代表,实际上以女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女性职员居多,呼声也更为高涨。即使那些来自企业的代表,大抵不出高级知识分子或者女强人、女能手、女企业家之类,并无失业之虞,当然也就乐见其成。这就很清楚了,人家口口声声“男女平等”、“为了全体女性的利益”,实际上更是在为自己得实惠、谋福利。二是劳动部门的官员们,他们的说法是维护国家利益——“国家是最大的受益者”。不过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教导我们,国家利益和老百姓的利益是对立统一的,并且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一种国家利益的实现竟然是以牺牲为数众多的女同胞的切身利益为代价,这个国家利益十有八*九是冒牌的。还是看看那期焦点访谈是怎么说的:“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一个人提前退休一年就少缴养老保险金三千元,同时他还要从养老基金领取七千多元,两者加起来就是一万多元。如果提前退休5年,一个人就会使养老基金多支出5万多元。”原来人家的真正用意是让你多交几年保费,压根就没考虑要保护你的利益啊。
所以,与其打着男女平等、为全体妇女争劳动权利的的幌子来谋取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或者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来谋取部门利益,倒不如为女同胞们实实在在干点好事。目前,比同龄退休这件事更迫切、更现实的,我能想到的就有两件:一是想个法子把女人和女人之间在退休金上的差距弄小点。企业人员退休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差距之大,已到了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的程度,显然也不太符合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窃以为,社会主义的好太阳还是普照天下人为好。二是把男人和女人在退休金上的那个差距也弄小一点。同在企业工作,男女之间退休金差别这么大,难怪人家女同胞有意见。把这个差距弄没了,不就等于同龄退休的问题也解决了吗?似乎还比同龄退休对女同志的好处更大些。至于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保机构,也有两句话需要嘱咐,一是把咱们企业和劳动者上交的社会保险基金看好,千万别再让个别不法分子挪作他用;二是在看好之余,再想个稳妥的法子确保其保值增值,那就再好不过了。
王小波说过,如果一件事,大家都异口同声说它好,那它肯定是不太妙(大意如此)。这当然不是一句好话。不幸的是,男女同龄退休这件事,似乎证明了人家的正确性。所以,我们可爱的女同胞们一定要把眼睛睁大些,不要轻易上了别人的当。有个说法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还是比较好骗的。咱们一定要以实际行动给这样说话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阅读全文...

2004年9月5日星期日

专家的异化

在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我们的祖先们并不需要律师、医生、公务员等类人物。形形色色专门家的出现,乃是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产物。就整个社会的有机体而言,专家的主要功能在于以其在某一特定领域的特殊技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可信赖的专业化服务,保证社会整体的运行效率。专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在于以下两点:其一,由于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专家与普通公众在社会生活的特定领域构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公众在此领域丧失话语权,处于劣势和被动的地位;其二,由于社会互动的关系,社会以特定的制度和文化足以保证社会公众和专家之间形成信任与被信任的密切联系,使公众在特定领域遇到问题时,不必去亲自学习掌握该领域的高深知识,而是通过求助于该领域的专家、听从专家指导来获得答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发现事情并不总是如此。
比如说医生,其职责或者说社会功能在于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但是,其中的不良于行者索要红包、乱开大处方、勾结厂商代表收受回扣等作为,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再比如律师,本应该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可是有些人却不学好,干起勒索当事人的勾当来了。又比如政府官员,担当的可是治国安邦、为民造福的大任;可是啊呀呀,我们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竟吃惊地发现某某公仆拿着纳税人的钱大搞腐败、被依法严惩了。还有影视明星,乃是演戏的专家;但是,有些个人却放着好好的主旋律不去弘扬,跑到某医院演起违法医疗广告来了。还有我们的经济学家,似乎应当以经世济民为己任,可有媒体揭发他们一个人担任好几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顾问,那个车马费实在是不菲,我们怎么还能指望他们有独立的立场。还有代表第一生产力的科学家,不去在科学技术上奋力超英赶美,却被不良厂家所利诱,给人家的功能性食品搞起什么听证会来了。凡此种种,专家们忘却职责、丧失功能,弄得专家不像个专家,甚至走向专家的反面、扮演某种不光彩角色的现象,我们不妨称之为“专家的异化”。
从这些事例中不难看出,专家们之所以出现异化,是因为其违背了职业道德。表面看这是个人品问题,实质上乃是利益驱动使然,正所谓利之所在,熙来攘往。试问:当不良医生把眼光盯紧钱袋的时候,哪里还会知道自己还有个“白衣天使”的称号呢?当贪官污吏把脏手伸向人民币的时候,心中哪会还会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呢?专家们“一切向钱看”之日,正是他们走向异化之时。写到这里,脑海中莫名浮现出恐怖片中那个“异形”的景象。其实,异化了的专家远比杜撰的异形更为可怕,后者只存在于电影魔术所营造的虚幻世界,而前者存在于现实中,就生活在你我的身边。其危害在于:专家的在公众中的权威一旦丧失,整个社会将面临空前的信任危机:如果失去对医生的信任,我们靠谁战胜疾病?如果失去对司法人员的信任,如何建立社会公正?如果失去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信任,谁领导我们全面奔小康?如果整个社会丧失互信与共识,伟大的祖国从何崛起?
当然,以上假设不免悲观和脱离实际。其实,我始终坚定不移地相信,我们的专家队伍主流是好的,个别人的异化绝不会抹杀我们专家队伍的纯洁、动摇我们专家队伍的权威。我们不是还有抗非院士钟南山吗?不是还有人民的好局长任常霞吗?说到底,异形一类角色,终归是见不得阳光的坏东西,我们有英明的领导和眼睛雪亮的群众,此类生物终究不能见容于我们社会主义的艳阳天。不过话又说回来,小小寰球,害群之马虽然为数不多,也应该想个办法管上一管,总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个别的专家们之所以把手伸向钱袋、走上异化之路,从根本上说是缺少了制度和文化的约束。整治之道,也理应从这两个方面入手。而在这种制度和文化尚未完善之前,我在这里聒噪几句,提醒大家在面对所谓专家时保持一点警惕之心,似乎也情有可原:毕竟,普罗大众公共意识的觉醒,恰好正是一种好的制度和文化的开始。

阅读全文...